一、博士预答辩
根据学校校研务【2020】3号文件相关要求,原则上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都要进行预答辩。博士研究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并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环节。未通过者,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完善,3个月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二、答辩资格
研究生必须缴清培养费和住宿费、修完规定学分、完成各培养环节、上交开题报告书和课题检查记载表、符合学院学位授予要求,论文盲评通过并经导师同意,方可提出答辩申请。其中,学术型研究生学籍未满三年的,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三、答辩时间
论文盲评结果出来后集中以导师为单位安排答辩,答辩地点请提前到研究生办预订,预计时间为第一批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10日。第二批2021年8月15日前。
四、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定
非国家秘密学位论文应按照盲评范围参加答辩前盲评。国家秘密学位论文须按照《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6]79号)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论文校级涉密的研究生,请于5月1日前提交《涉密申请表》(纸质版两份)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
五、申请答辩及毕业程序
1.填写《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表》、《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盲评和复制比检测通过后,与导师商定好答辩时间、答辩委员和答辩秘书,提前一周以答辩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研究生答辩信息表》材料发送至院研究生办公室李晶老师邮箱(lijing2006@mail.hzau.edu.cn)。
2.准备答辩材料
盲评通过后,准备答辩袋中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学位登记表(2份);
② 毕业登记表(2份,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博士申请学位人
员无此表);
③答辩评分表(1式6-8份,其中有一份为汇总表,由答辩秘书领回,答辩后上交学院);
③ 论文修改意见鉴定存查表(1份);
⑤学位信息登记表(1份,学位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必须输入完整并保证准确)
⑥论文答辩记录纸(含答辩决议书,由答辩秘书领回,答辩后上交学院);
⑦投票表决单(1式6-8份,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必须8份,其中一份为汇总,由答辩秘书领回,答辩后上交学院);
⑧成绩单(3份,学生自行打印)
以上材料中,学位信息登记表、论文修改意见鉴定存查表、毕业登记表和学位登记表)、研究生成绩单请研究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学位>申请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注:学位信息登记表、学位登记表和毕业登记表可用计算机录入后输出,但必须亲笔签名)。
3.答辩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规定,申请夏季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以线下答辩方式进行。
学位论文答辩前5个工作日,研究生院和学院对答辩信息进行网络公告。答辩信息包括答辩人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论文简介、学术成果等。拟答辩博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在线提交答辩信息,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博士研究生答辩公告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硕士研究生答辩公告由学院发布。
答辩程序为:①答辩秘书向听众介绍答辩学生和答辩委员会成员;②学生陈述学位论文内容(博士生60分钟,硕士生30分钟,要求制作PPT):③答辩委员评议并提问;④学生回答问题(要求简介、切题,杜绝答非所问);⑤学生和听众退出答辩会议室,导师向答辩委员介绍学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⑥答辩委员评分并形成答辩决议;⑦学生和听众进入答辩会议室,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决议。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组成。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农业推广硕士的答辩委员中至少有一人是来自外单位生产或管理一线的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的专家担任。
以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4人是博士生导师、2人是公司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公司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和推荐人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中设秘书一人,由本院在职教师担任。
注意: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实行学术回避制度,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如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关系、导师与学生、同一导师指导的三届以内学生、被评议人提交的成果中的合作者等应严格回避,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也应酌情回避。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
4.提交答辩材料
答辩材料务必在答辩结束后3天内上交,其中论文评阅书、开题报告和课题检查记载表由我办提供,其余档案袋上的材料必须备齐,尤其是签名处必须完整,需要学生本人和导师、答辩相关人员签名。由答辩秘书统一上交。
请注意在扉页“研究生姓名”的下面加印“学号”。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及时完成对学位论文的修改,并填写《学位论文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经导师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要求提交正式版学位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须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故无法按时提交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提交所在学院批准,应确保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提交。未提交学位论文者,不予学位评定。
5.办理离校程序
6.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参加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经管学院学位分委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