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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世界】| 刘西川、杨梦瑶:《风险保障金与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基于SY资金互助社的案例研究》
发布日期:2024-07-06访问次数:

近日,公司刘西川教授与其指导的博士生杨梦瑶撰写的《风险保障金与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基于SY资金互助社的案例研究》在《管理世界》2024年第7期发表。该研究成果系刘西川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模式多元联结协同创新研究”(基金号:22BGL066)、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高层次人才启动费项目“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农业金融市场体系研究”(编号:108/11042010017)和2023年度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研究”(项目批准号:2662023JGPY001)资助的阶段性成果。

内容摘要:不同于已有研究从静态视角出发探讨与构建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配置制度,这项研究提出了一种新的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假说。该假说认为,在合作金融组织初始股权结构基础上,发起人针对某笔具体贷款业务领投风险保障金,向小股东传递更强的发起人风险偏好与风控能力信号,强化发起人专有性投资并将剩余控制权配置给发起人的同时保护小股东的投资者利益,从而实现成员间能力、权利、风险与收益的动态最优配置。为验证该假说,文章构建一个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分析框架,并在该框架下实证考察SY资金互助社及其所代表的领投型剩余控制权模式中发起人在初始股权结构的基础上,领投风险保障金在资金动员、资金运用与收益分配等环节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动态配置剩余控制权的内在机理。

主要贡献:文章的案例研究支持和验证了该假说的内在逻辑。研究表明:与实践中的发起人控制型剩余控制权模式与分权型剩余控制权模式相比,领投型剩余控制权模式动态配置剩余控制权能够实现能力、权利、风险与收益的更优配置,这得益于风险保障金在调配上的灵活性和领投上的独享性。由初始股权和风险保障金构成的实际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超越了仅仅依靠初始股权的静态配置,实际剩余控制权在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中已居于总领性地位。该文的研究发现不仅为优化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配置制度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为完善合作金融组织治理与监管机制指明了新的方向。

论文信息:刘西川、杨梦瑶:风险保障金与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基于SY资金互助社的案例研究,《管理世界》,2024年第7期,第157-174、203页。


审核:李谷成